图穷匕首现,强推七杀碑_颠覆笑傲江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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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穷匕首现,强推七杀碑

  6月2日晚,欣然接到要上强推的消息,兴冲冲跑去作者群知会诸位前辈作者,诸兄恭喜之余,不断传授强推经验,梦游唯唯喏喏,洗耳恭听,传授焦点集中在两点:一是保持更新,最挠头的是第二点:书评区的管理!

  谆谆教诲集中起来大意如下:

  夫强推之道,风云际会,群雄毕集,赞誉者有之、毁誉者有之,混水摸鱼者有之,广而告之者有之,损人而不利已者有之……,作者码字不易,强推只有一次,机会难得。虽然作品未必合每个人的胃口,闻讯赶来的读者照样有不喜欢这种风格而离开的,但是如果听之任之,很可能有些本来会成为欣赏你作品的朋友,就因为看到书评而流失,所以一定要注意。

  强推啊,真可谓是没有强推想强推,强推到了强人摧,因此这一周至关重要,做长篇广告者,删!故意捣乱者,删!无内容灌水者,删!不知所谓者,删!前仆后继还来?禁言!

  梦游傻傻地听着,忽然轰地一声,破碎虚空了,只见天空金蛇万道,暴雨倾盆,一人戟指向天,喝道:“臭老天,贼老天……”,“好象是金毛老谢?!

  NG,再来一遍,轰地一声,梦游再次破碎虚空,只见尸积如山、血流成河,大西王张献忠手提七星宝刀,戟指向天,怒目喝道:“天生万物以养人,人无一物以报天。杀!杀!杀!杀!杀!杀!杀!”

  一座庄严的‘七杀碑’轰然矗立起来……呵呵呵,哪有作者这么威风?不过诸位前辈曾经的惨痛经历不可不防,梦游制定如下措施:1、被动防御,静观其变,不然咋办?2、非万不得已,好言相劝,尽量不删不禁,国际形势错综复杂,有些是真心提建议的,删错了伤了人家的心;有些来捣乱的就算删了禁了,换个马甲再来,变本加厉。谁有功夫和他耗得起?

  不料头一天大出我的意料,并没有我想像的可怕局面出现,或许那种互相攻纡的事前辈们经历得多了,现在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都成熟了,那种事看来是不会发生的了。抽空看了同时强推的诸部作品,大家对我的品价和厚爱令我感激不尽,投票也相对较多。所以照理来说,我不应该对少数持不同的朋友这么隆重的作出答复,似乎没有容人之量。不过正因为我重视每一个看我书的人,所以有些问题,如果能解释,总是想说一下,哪怕这些努力只不过多增加一个支持者,梦游心中也十分快乐。

  书评区不同意见多是正常的个人见解,其中大部分是以前书友们争论过多次的问题,比如武功呀、风格呀什么的,相关答复我都发在文章的前文区里,请大家有空去看一看,在这里就不赘述了。

  另:看到以下书评,至于夸奖的话兄弟不贴这儿了,只就一些意见,并且是在前文区未答复过的,在此回复:

  读友1:还不是一样~~只是这书里把吴天德换成主角。再说如果没有配角,怎么来衬托主角呢~那样的话还写什么……看都不要看了~。

  梦游:是的,兄台说的对,故事必定有主角配角,不可能面面俱到,我写的是颠覆笑傲江湖,颠覆者,就是更迭的意思呀,并没有说只写主角,不要配角,如果是那样,我就去写<老人与海>了。

  读友2:老头子一个,也做主角,恶心……

  梦游:我如果把主角换成林平之,也可以写这个故事,稍加更改便可。三十多岁的成年男子也可以写写罢,非要十六七的小青年么?不过你说的有一定道理,打个比方来说如果男主角遇到的都是三十多岁的女人,这爱情故事就有点儿麻烦了,加上读者大多还是学生……,三十多岁的男子不可以吗?现在已经无法改了,如果再写时我会注意的。

  读友3:同人重在创新,如前面平倭就写得较好。这几章真有点看不下去,如太拘泥于原著我还不如重温原著去

  梦游:握握手吧,兄弟,有想哭的感觉,终于有人欣赏福建平倭一章了,我当初还安排了许多平倭情节呢,不过书友们大多反对继续下去,说原书的人物都几乎没有了,实在无趣,梦游想想也是,就算怕和原书重复,也不能连人物都写没了呀?你如果仔细看,会发现平倭结尾比较匆忙,转折比较粗糙,就是因为听从大多数人意见,急忙折回来的。另外我不抄袭原文,但是有些情节和地点呀什么的不可能没有交集,如果那也算抄袭原著,我真的该把书名改了,人物名改了,写成自已的算了,不用叫同人了:)

  读友4:前面尚可,后面写的真糟糕。要我是主角,一剑斩了任莹莹便了,乱b八糟的故意让主角走令狐冲的老路,一点想象力都没有。拘泥于原著有什么意思

  梦游:斩了任盈盈?连原书女主角都砍了?兄弟你太爱憎分明了吧。如果说她刁蛮,那么赵敏在武当第七侠的黑玉断续膏中掺了七虫七花毒,在绿柳山庄给明教下毒,抓了六大门派,张无忌更该砍了她,只要主角看着不爽的人,就砍了,象个暴戾的皇帝,还会可爱么?^_^

  读友5:明朝没巡抚这个官职啊!

  梦游:有的,明朝有巡抚之职,清朝另设总督之职,虽仍设巡抚,权力已在总督之下。明朝的巡抚权力很大,比如剿李自成时的巡抚孙传庭。

  读友6:大大,质量有所下降啊

  梦游:抱歉,会努力写的,但是总有技穷的时候,无法将所有情节处理得都很漂亮,如果有什么好的构思,欢迎你发给我,有几位朋友常常这样帮我,让我们一起把它写好吧。

  另外,读友7:大量抄袭原文,只不过将令狐冲的事儿换个名字都改到自已名下而已,还不如去看原著,能不能有点创意呀?

  梦游:大汗,我大量抄袭原文?不是吧,哪个部分里有过?正要认真地回复一下,忽又看见读友8:偏离原著太远了,除了人名,简直找不出相同的东西,你要是这么写,不如自已写本新的故事,这还算是同人吗?

  ……?!?!?!

  晕了我!有位写过两年书的作者告诉过我,一千个读者会有一千种想法,你真想人人满意,按他们说的去写,那就完了,建议如果众口一词时不妨考虑一下,不然就按你自已的想法去写,所以……呃……,我去抽根烟,喝口茶,那个……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恕不回复了。

  读友9:“我只看了一章,就走了”。

  梦游回复:“嗯,知道了。”.

  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  PS:告新朋友,梦游每日有更,更则五千,几无间断,但是由于上班原因,一日三更、一更五千字的超人偶作不来,今天还是回家才写,一般除了周六周日都是在十二点左右写完上传新章节。

  最后,请大家有暇将我前文区的几篇短文看一下,其中有我的理解和看法,沟通一下。

  梦游敬上,Bye~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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